2012年6月22日 星期五

El maestro de arte excepcional



今天回去桃高辦軍訓課證明,回到熟悉的桃園高中。成績單發現來,仔細一看很多科目我都沒有記憶了,最高成績的是美術!!! 中午剛好 王孝堂 老師在,閒聊一會,好多回憶喔~~~
以前畫的牆壁現在都還在,尤其是我的模板,這已經成為桃高的特殊景觀之一啦哈哈哈
那時候美術教室跟我的工作室一樣,吃飯讀書做作品通通都在那裏完成,整個校園就是我的創作場地。大自然與藝術的結合,就是桃高的環境氛圍,以及優秀的美術老師!!

高中的回憶只剩下美術課! 畫牆壁,做手蠟,還有故事書這些我印象深刻,
王老師精心設計的課程啟發我的創作靈感,才有後來的模版作品,以及今天的我。
能夠上老師的課是幸福的! 希望現在的學弟妹們能好好珍惜!

La experiencia de mantenimiento de computadoras



真的從淡江畢業了。上完最後一班維修隊,完成收集三張證書的任務! 維修隊是我的大學生活,有課業交流,技術學習,人機互動,社團活動,這些都不是資管系可以給予的。在服務完最後一張單,聽見老師說謝謝,這樣的感覺不知道何時能再次感受。

我想我習慣服務與解決問題的感覺了。
每次出單,都是一次智力考驗,遇到各種問題要即時解決,還要能各精確的回應老師,分析並解析出問題的根源,然後解決! 很有成就感喔! 有時雖然也會卡關,但靠著指導員與隊友的討論研究,與谷哥的技術指導,往往可以得到許多經驗。



也有各種電腦的靈異與爆笑事件! 哪天我在來回憶記憶中奇特維修事件啊哈哈哈
還有離奇的查詢電腦!雖然這工作被柏哥定了一年多,但是其實這個工作讓我有維護一個系統的實務經驗(不就是清潔鍵盤嗎?),這個比專題還要有價值,因為整個系統只有我可以維護。
不過那時壓力頗大就是啦,哈哈



感謝劉哥,陳姐,柏哥三年的指導與關愛。
還有資訊處提供的優質服務與設備!(印表機我也操了不少次!)
我以淡江大學電腦維修隊為榮!

2012年6月18日 星期一

me olvidada




人的意識是有選擇性的,它對於與主體自身無直接關聯的資訊往往會予以忽略。
此現象說明為何張貼隨手關門與請勿亂丟垃圾之類的告示是不具效用的。人們在視覺上以接收到資訊,但卻不會進入意識之中,稱為記憶篩選(memory selection)

進一步延伸,可以推導出大眾對於非自體相關的事物之冷漠,如對公共議題,正義等等的不在乎與忽視,這一部份要歸因於現代科技,為人類生活帶來的轉變,使現代人失去的對環境的感知力,全集中在手上的電子元件聚合體。

面對這樣的困境,我們必須要使用極端的方式,去侵入人們的意識。藝術的表現是其中之一的手段,但還要結合一些哲學性的方式,在一些精神分析的一些做法。

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

Lust for Tamkang



四年過得太快了,我還來不及感受甚麼,畢業了。
在淡水生活,學習,是一種身心舒暢的經驗。
所以我以這段影片,來紀念那些美好的人事物。

希望這一切能繼續留傳下去!

2012年6月4日 星期一

Grafit : ¿arte o daño?

昨天在北藝大聽了一位法國巴黎第十大學的哲學與社會學博士亞蘭米​龍(Alain Milon)—一位長期於社會觀察與城市規畫的教授,主講「城市​牆面的表現:公共空間的塗鴉藝術」。塗鴉,一種充滿爭議的創作模​式,游走於合法與非法、藝術與破壞的行為。一開始他就對塗鴉給予​了定義:流放(relégation),是一種無公民權的反抗行​為,且看似無意義的塗寫,事實上去有強烈的意識形態-一種對於他​人領土、主權的侵占。在西方的觀點裡,「擁有產權」的概念上包含​物件的乾淨、完整狀態,且不容他人破壞;塗鴉者正持這種觀念,在​牆面或物件上塗鴉,正是對傳統的權威所做的挑戰,屬於一種越界(​transgression)的行為。有趣的是,他說一般而言,​塗鴉通常是具有政治性與情色性的,兩者分別具權威性與禁忌性。

在法國,塗鴉的行事非常多元,如簽名(tag)、泡泡字體(le​ttrage)、貼紙(sticker)、模板(pochoir)、海報塗鴉(graff sur papier peint)…等等;其中播放得一段短片,描述了一種稱做「影子​塗鴉(ZAVS, zone d'expérimentation visuelle et sonore)」,一位塗鴉者在夜間,對著紅綠燈、路標的影子,​用油漆描下影子,在白天形成類似犯罪現場的人形。他說,藉由這樣​的描繪,他希望生活此的人們能夠注意到這座城市,有很多美好的小​事再發生。不同於對於破窗理論的犯罪聯想,塗鴉可以用具有人文藝​術的思維。此外比較有趣的是廣告竄改(detournement​ d'affiche),即塗鴉者將原本的廣告看板修改的創作方式​。在巴黎11區,成立得一個竄改廣告的協會,在他們長期運動下,​甚至說服了市長「認同某些程度的竄改是合法的」;此處他提出了一​個質疑,如果我們今天再搭乘地鐵或捷運時,我們付出的錢,有包含​被強迫去觀看許多商業廣告嗎?我們有要求這樣的服務嗎?於是,亞​蘭米龍認為,既然被強迫去接收這些廣告,那也有相對的權力以修改​廣告的方式,去奪回自己的權利。廣告是被設定好的,觀者並沒有權​力去規劃,所已透過塗鴉的方式為自己爭回「觀看的權利」。

這樣的論述改變了我疑惑的塗鴉非法觀點,回到最初提到的越界觀點​,教授還提出了他自己在台灣的觀察:他很好奇為什麼台灣人,在捷​運上都不敢做出任何「越界」的行為? 他很驚訝有人排隊買票、地板很乾淨、聞起來甚至是香的! 相對於法國,台灣捷運的廣告少了很多,但是卻不見任何的竄改行為​。西方與東方的文化性具有很大的差異,東方具有保守的集體意識,​而西方人(由其是法國人),則具有(強大的)反抗意識。這是一個​數百年來的文化脈絡所形成,體現在捷運這樣的小地方。根據我自己​的觀察,台灣的塗鴉作品往往缺乏主題性,分布區域也以偏僻區域為​主,發展的型式也十分狹隘,表現出較低的侵略性與反抗性。日治時​期,日本人在做風俗調查之後,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提出的治台三策中​,即提及「台灣人怕死」的概念,我想應該解釋成「不敢對既有意識​形態反叛」,所以台灣的塗鴉作品,難以像國外一樣具有特色,這是​很可惜的。
哪天我搭捷運看見有人在廣告上的女星臉上畫鬍子,我想我應該會很​開心吧!

PS.教授還提出一個觀察,他發現年輕的台灣女性異常的喜歡自拍​,彷彿只有拍照的瞬間才存在,其他時刻就無存在感。聽到這裡大家​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