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2日 星期一

Baccalauréat



"哲學的本質就是懷疑一切,就連哲學本身也不放過。"
湯瑪斯.阿奎納

每年法國都會舉行高中哲學大會考,這個源自拿破崙時代的哲學教育傳統,每年都會為法國的文化與社會界掀起討論,激起思想上的波瀾。西方哲學重視邏輯與敘事結構,對於應試者除了要求大量的文本閱讀之外,思想的精鍊與邏輯的嚴謹更缺一不可,這正是台灣教育體制缺乏的。哲學永遠沒有絕對的答案,有的是更多的反思與批判,畢竟讀哲學不是像其他學科要求個解答,而是要透過思考的過程來發現自身。

於是我小小的提筆一試,為我自己這些日子的哲學思索做個檢視。

Baccalauréat(法國哲學會考)

文組考題:
- 言語是否只是工具?
- 科學是否以觀測事實為自身限度?
- 試解釋笛卡爾著作«致伊莉莎白信»(Lettre à Elisabeth)的節選段落。

經濟與社會組考題:
- 我們對國家有什麼義務 ?
- 我們是否能在缺乏認知時進行詮釋?
- 試解釋安瑟倫(Saint-Anselme)著作«協同書» (De la concorde)的節選段落。

自然科學組考題:
- 如果對政治冷漠,我們是否能有道德的作為?
- 工作是否能讓人有自我意識?
- 試解釋柏格森著作«思想與動力» (La pensée et le mouvant) 的節選段落。


索續爾的語言符號基礎:意符(Signifier)與意指(Signfied)

- 言語是否只是工具?

工具的定義是能夠協助目的達成的器具,語言作為人類溝通的媒介,被認為是一種工具是自然而然的。自二十世紀初的結構主義與後現代主義,尤以索續爾建立的語言學起,人們漸漸認識到言語是思考的基礎,學者也批評語言是一個不精準的工具,如同拉岡所述:「語言的使用就像是人們在靜默無聲中傳遞一枚磨損嚴重的硬幣,無人能分辨正與反」,無法使人們透過它來追求永成真理。然而,言語的發展經歷數千年,各種語言都包含了各民族的文化與精神,不同語言的使用者都是在使用不同的語言思考的模式去溝通,這種現象已經遠遠超出意符與意指的對應關係,它所牽涉的已經是文化心理層面,其意義遠超越工具如此狹窄的定義。


17世紀荷蘭畫家維梅爾<天文學家>

- 科學是否以觀測事實為自身限度?

17世紀以來,科學的興起已經成為人類探索廣闊世界的聖杯,一切的神祕與無知都被揭開其面紗。時自今日,科學的定義已遠比過去嚴謹許多,與其他學科最大的差異在於可實驗性與客觀性。科學是依賴歸納法,來得到有限度的結論,透過實驗與觀測到的現象,來確立假說或歸納出理論。於是,以人為研究中心的學問如心理學、社會學、經濟學或者難以實驗的學科如哲學、數學、神祕學這一切都被拒絕在科學之外。事實上,科學的基礎只在於可觀察、可量化的數據與事實上,而人類的知識範圍卻僅有一小部分能符合這種事實,這樣的困境使科學常陷於過於狹窄的泥淖之中。於是,如同孔恩的科學革命進程所示,科學至今的發展史上,發生過的大波動比其他學科來的多,可以理解為科學為應付自身限度而持續發生的「自我審查」,為的是產生符合當代知識科技的最佳解。

自由領導人民:伊斯坦堡(2013)


- 我們對國家有什麼義務?

國家的誕生,乃是基於人類的共同生存而生,當社群逐漸擴大,每件事務的工作分枝也會越細,於是層層堆疊,形成國家這般社會協作的結構;從另一個角度觀看,當社會架構日益龐大,人與人之間的衝突也會日益升高,影響整體生存,故國家的另一個意義就是調和並解決衝突。每個人在體系之中,都有其歸屬與職責,各自負擔著國家的局部(parts),一個公民對於國家的義務,就是肩負起相對的責任。具體化的表述,就是執行或監督能使國家運作正常的事務,例如行使投票權(推動國家運作)、反抗貪腐(清除國家的阻礙),強化國家制度的運行,並降低衝突的程度。

對於文本的意義,羅蘭巴特有著深刻的見解。


- 我們是否能在缺乏認知時進行詮釋?

詮釋的進行需要詮釋者具有對事實或文本的了解、以及知覺能力,才能對事實作出詮釋。換句話說,詮釋就是以自身認知來對他者進行解釋的行為。然而,縱使我們擁有再多的知識,對於事實本身詮釋者仍然是透過後設語言去做詮釋,一來一往的過程中事實所呈現的樣貌必然遭受耗損。具備認知的意義是盡量避免缺乏客觀性的詮釋,但並不能等同於事實或文本的再現。詮釋不可避免會包含個人主觀的,即使缺乏認知的情況下,依然是可以做出詮釋的,其產物就化為一個新的文本了。

無須多言。

- 如果對政治冷漠,我們是否能有道德的作為?


政治的意義是人們透過各種方式去參與使國家運作的行動,督促政府立法保護人權並促進人民的福祉。道德則指的是人們基於自身與群體,形成康德所說的「義務」,並透過透過實踐道德,來維持個人及群體的穩定與達到幸福。一個人必然先能有道德的作為,才能進而參與政治,如果沒有完整的道德思想體系,政治就會變成操弄權力的暴行。然而一個人若對政治冷漠,則顯現出了他並沒有往他自身道德的長路深處探索,因為一個嚴守道德律的人,必然不可避免政治-全體國民的道德綜合體現。即使人在道德的路上緩下了腳步,我們依然不能否定他過往的足跡-作為個人的道德的能力。


(由於小弟才疏學淺,每個第三題剛好都沒讀過,只好留給之後來補足了)

2 則留言 :

  1. 如果把你所回答的第三個問題的意義簡化為“擁有良好道德者則可參與政治”,“有良好道德者參與政治,社會即可獲得最大的幸福”。此篇文章所述之道德意義為符合群體所規範的正當行為,而當一個人的作為符合群體所規範的正當行為則即為美德者。 當一個人對於政治冷漠,這個人還是可以有道德的作為,因為美德者所關注的只在於如何符合群體所規範的正當行為以及如何長久維持正當行為,那麼美德者個人的道德會先於政治,因此道德與政治是可以分開的。且若美德者將個人的道德先於眾人之事則其在參與政治時必會受到自身道德所拘束,難與在政治之事上大破大立,易成優柔寡斷之徒。若將政治定義為利益的分配,則美德者難以與野心之徒對抗,將利益分配至其所嚮往的正確位置上,如此一來美德者就無法使社會獲得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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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事實上關於政治的文本我比較少涉略,這個題目我是以康德的道德律為出發點所推衍而出。我認為人如何從事政治,以及政治的意義必須規回歸到人本身,每個人依據自身的理解與道德的程度,所表現的"政治"是截然不同的。依照層級來看,自身的利益如果擺在全體的利益之上,這種情況必然會造成災難,如同我們最近所看到的事實一樣。所以為何柏拉圖會認為理想的國家應該由哲學家來治理,就是強調領導人的是非分明的態度與清晰的思維。而所謂美德者,其道德的程度的程度是否足以分辨利益的優先,這也是存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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